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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县组织近百名企业负责人旁听污染环境案庭审

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6-07-31 08:44

中国菏泽网消息(通讯员 陈鹏)为进一步加强与环境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,共护绿水青山,近日,曹县法院联合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,组织近百家涉排污企业生产负责人,旁听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庭审。

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张某某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开支,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,仍委托其非法处置,致使10吨危险废物被倾倒至路边沟渠,造成公私财产损失62.7万元,严重污染生态环境。

庭审过程中,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、证据采信、定罪量刑等关键环节充分发表意见。整场庭审庄严肃穆、规范有序,旁听人员沉浸式感受法律权威,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。

“为节省一点处置费用,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,自己也将面临刑事追责。这笔账实在不划算。”一名企业代表在旁听庭审后感慨。

“危险废物处置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法处置,任何通过非法途径压缩生产成本的行为,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承办法官表示,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,应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,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。他同时呼吁广大企业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,自觉恪守生态环保法律底线,共同守护美好生态家园。

近年来,曹县法院持续深化“府院联动”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惩戒震慑、警示教育作用,联合环保等职能部门,以最严格的制度、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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